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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大伟抢劫-只为狱内免费治疗

19岁的李大伟是顺义农民。2007年8月,他因涉嫌抢劫罪被顺义检察院提起公诉。李大伟认罪很痛快,一番简单的庭审后,他就被以抢劫罪、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,并处罚金6000元。
法院审理时得知,李大伟患有严重的再生障碍性贫血,需要定期接受换血治疗,且费用很高。
 出此原因,法院决定对其予以监外执行。李大伟很快办理了手续,带着病体离开了看守所。 
但4个月后,即2007年12月20日,在密云县一条公路上,李大伟以打车为名,将黑车司机任某骗至顺义区木林镇僻静处,随后掏出自制手枪向任某的腿击发,任受惊后弃车逃跑,李大伟以1.5万元的价格将车辆销赃。  
随后,他表示自己不需要监外执行,理由是他的病如不及时换血,将危及生命,而在看守所、监狱可获得国家免费治疗,服刑对他来说就是救命。  
他称,第一次抢劫是为了筹钱看病,后来到了看守所,才知道能免费治疗。
闲言碎语不多说 结论有四点
一、小伙很有想法
二、看病是他妈的很贵
三、当地犯人免费治疗政策落实的不错 小伙竟然没挨揍
四、大伟同志动手能力较强 能够自制手枪 苗子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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